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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助你好孕專案

  • 市民生小孩、每胎2萬元生育獎勵金

100年1月1日起,提供每胎2萬元生育獎勵金,於本市各區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時申請,逾期視放棄權利。

※所需資格:新生兒出生時父或母其中一方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1年以上,且申請時仍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並於新生兒出生後60日內至本市新生兒設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時一併申請。

※新生兒父母設籍時間之計算,以父或母最後遷入本市日起算至新生兒出生日止。

※應備證件:

1.申請書及新生兒母親金融機構存摺(影本)。

2.委託他人辦理,受託人應攜帶身分證、印章及委託書辦理。

※民政局洽詢電話:1999*6269

※期程:自100年1月1日起

※民國101年4月開始,本市各區戶政事務所設置「新生兒」辦理出生登記,同時申請生育獎勵金與育兒津貼單一窗口,可於一處辦理、全程服務。

※可同時請領勞工保險生育給付,請洽勞動部勞工保險局(http://www.bli.gov.tw/sub.aspx?a=J%2bflUdzrp%2f0%3d)或電洽(02)2396-1266諮詢。

  • 5歲以下育兒津貼,月領2,500元

自 100年1月起,提供父母雙方及家中未滿5足歲之兒童皆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1年、最近1年經稅捐機關核定所得申報稅率未達20%、且未領有政府同性質補 助或公費安置之市民,每童每月2,500元之育兒津貼,作為雇請保母或由爸媽照顧的相關補貼。社會局統計,如100年1月1日出生的元旦寶寶,在家庭經 濟、設籍狀況都未改變的情況之下,到他5歲時,共可年領3萬,5年總計15萬元的育兒津貼。

※所需資格:申請人,係指兒童之父母雙方,如遇有家庭變故者,則為兒童監護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

  1. 照顧5足歲以下兒童。
  2. 兒童及申請人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滿1年以上(詳見備註)。
  3. 申請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1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百分之20。申請人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為受扶養人,其納稅義務人有上開情事者,亦同。
  4. 兒童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5. 兒童未領有政府低收入戶生活補助、危機家庭兒童及少年生活補助或其他生活類之補助或津貼。

備註:

(1)所指設籍本市1年以上,係申請日向前推算連續設籍本市1年以上。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兒童得不受前載第2項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1年以上之限制:
A、兒童未滿一歲,其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於本市,且戶籍未有遷出本市紀錄。
B、兒童經完成收養登記未滿一年,且戶籍遷入本市未有遷出紀錄。
C、兒童父母之一方為無戶籍國民、大陸地區人民或外國籍人士,得不受前載第2項設籍本市之限制。

※申請方式:符合資格者,請備齊申請表、申請人及兒童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如戶口名簿)、申請人其中一方之郵局或臺北富邦銀行存摺封面影本,以郵寄或親送方式至【兒童戶籍地區公所社會課】申請。

※洽詢電話:社會局1999*1622~1625、各區公所社會課

※申辦資訊及進度查詢:詳洽社會局網站(http://www.bosa.taipei.gov.tw/i/i0300.asp?l1_code=...)及查詢申請進度

※期程:自100年1月1日起

  • 5歲幼兒就讀幼兒園補助

現代父母養育幼兒、教育費用昂貴,經濟負擔相形沈重。為鼓勵生育,積極營造本市為有利養育之友善環境,減輕市民育兒之經濟負擔,本市特整合中央資源,參採國民教育向下延伸精神,補助學齡5歲大班幼兒就讀幼兒園費用。

※補助額度:就讀公立幼兒園每學期補助1萬2,543元;就讀私立幼兒園幼兒每學期1萬7,543元(含中央補助款)。

※申請方式:就讀本市幼兒園由園方協助家長申請;就讀外縣市幼兒園由家長自行向本府教育局申請。

※教育局洽詢電話:1999*1088、6387。

※期程:自99年9月起。

  • 課後照顧擴大辦理

99 年9月起,教育局擴大辦理「課後照顧」,包含全市143所國小,與148所公立幼兒園,任何一個班級或家長有需求,校方就開設「課後照顧班」,滿足雙薪家 庭子女托育需求,由老師與學校相關人力,照顧小學生到晚上7點、公立幼兒園孩童到晚上6點30分,不足額開班費用由市府補助。

父母若是突然有事、無法照顧小孩,或者夫妻倆想稍微重溫兩人世界,全市現有12家公立幼兒園(原公立托兒所)與大多數的私立幼兒園(原私立托兒所),只要付費、也都提供「臨時托育」服務。

※ 國小部分:教育局洽詢電話1999#6373

※ 幼兒園部分:教育局洽詢電話1999#6382

期程:自99年9月起

  • 婚後孕前健康檢查及孕婦唐氏症篩檢補助

為生育健康下一代,衛生局提供婚後孕前健康檢查及孕婦唐氏症篩檢補助,本市提供包含市立聯合醫院等60個以上的服務地點!

※所需資格:

一、婚後孕前健康檢查:設籍臺北市已結婚未生育第一胎之夫或妻

二、孕婦唐氏症篩檢(初或中期擇一補助):設籍臺北市懷孕婦女。

※申請方式:直接至本方案各特約醫療院所門診受檢,即可享有該項檢查費用免費(不含掛號費及診察費),無須額外進行補助費用申請。

※衛生局洽詢電話:1999#1813

請至衛生局網站「助妳好孕」(網址http://www.health.gov.tw/Default.aspx?tabid=626)專區查詢。

懷孕婦女可至本市各醫療院所婦產科門診、12區健康服務中心、指定捷運站及衛生局索取「好孕胸章」,於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時佩戴。

  • 鼓勵企業辦理托兒設施或措施

企業設置托兒設施或提供托兒措施,可向勞動局或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申請補助!期透過本市托兒經費補助,鼓勵雇主辦理托兒服務,減輕員工托兒負擔,建立企業友善托育職場。

※申請資格:登記設立於臺北市之機關(構),設置托兒設施或提供托兒措施。

※補助金額:雇主新設置托兒設施最高補助30萬元(行政院勞委會補助200萬元),更新或改善設施最高補助10萬元(行政院勞委會補助50萬元);提供托兒措施最高5萬元(行政院勞委會補助30萬元)

※申請時間:於每年4月至6月中旬申請(依當年度公告時間為準) 。

※勞動局洽詢電話:1999#7010

  • 育兒友善園-養兒育女好資源

育 兒友善園是兒童、家長及保母在社區中的好鄰居,由社會局結合幼托機構、婦女暨家庭服務中心及民間團體等辦理玩具圖書館、親子遊戲屋、繪本館、親職講座、親 子共讀、兒童發展篩檢等活動。您可以帶著小朋友,不用長途搭車、走遠路,就在住家附近的育兒友善園找到自己需要的育兒資源。除兒童能從中獲得接觸他人和新 事物的經驗外,亦能同時得到喘息及交換教養資訊的機會。

※社會局洽詢電話:1999*1622~1625

※活動查詢網站:

社會局網站(http://www.dosw.taipei.gov.tw
臺北市政府托育資訊服務網(http://kidstp.npo.org.tw/
臺北市親子館及育兒友善園網站 (http://taipei.parent-child.org.tw/)

※期程:自99年10月起

  • 每年30餘億元催生,創造臺北市友善育兒環境

臺北市政府統計,綜合每胎2萬元的生育獎勵金、5歲以下孩童每月2,500元的育兒津貼、補助5歲幼兒入學,以及開辦公立幼兒園與國小課後照顧等政策及相關配套措施,每年需30餘億元。

臺北市政府有責任讓每對年輕夫婦感受到市府的關心與照顧,以及願意在臺北市撫養下一代,市府將持續以更周全的配套措施鼓勵生育、減輕父母照顧孩子的負擔。

  • 點閱: 150216
  • 資料更新: 2013/10/31 16:35
  • 資料檢視: 2013/10/31 16:35
  • 資料維護: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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